《祝福礼典》
(De Benedictionibus,1985年)
总论(二)
四、祝福礼的举行
典型的结构
20. 典型的祝福礼包括两个主要部分:第一,宣读天主的圣言;第二,赞颂天主的美善以及恳求天主的助佑。
此外,通常每一祝福礼都有简短的开始礼及结束礼。
21. 第一部分的目的是要保证祝福礼成为真正的神圣标记,这标记的意义及功效皆来自天主圣言的宣读 。
天主圣言的宣读是第一部分的中心,可按情形的需要加上导言,简要释义、劝语及讲道。
特别在诵读多篇圣经时,可插入圣咏、圣歌及神圣的静默,以激发参礼者的信德。
22. 第二部分的目的是要借着仪式及祈祷赞美天主,并借着基督、在圣神内祈求天主的助佑。这部分的中心是祝福经文,亦即教会的祈祷。此祝福经文往住配以特别的动作(标记)。
为促进参礼者的祈祷精神,可加念公共祈祷(信友祷词),此祷词通常在祝福经文前诵念,有时也可在以后诵念。
23. 在所提供的祝福仪式中,于适应时,应注意区分重要部分与次要部分,其重要部分,即宣读圣言及教会的祈祷(祝福经文),即使在短式祝福礼中,也绝对不可省略。
24. 为安排一项祝福礼,要注意以下几点:
(a) 在多数情形下最好用团体的方式举行 ,以便执事、读经员、领唱员以及歌咏团等都能尽其固有职务;
(b) 最基本的守则是使信友们能主动地,有意识地,及容易地参与 ;
(c) 对事物及参礼者的特殊环境应作适当安排 ,但切记要遵守这些仪式改革的原则,以及主管当局所订立的规定。
使用的标记
25. 祈祷时经常配以可见的标记,其目的特别在于唤起信友思念天主的救赎工程,并显示出此仪式与教会主要圣事的某种关联,藉此培育参礼信众的信德,并激励他们专心参与礼节 。
26. 最常用的标记有以下几种:伸开双手,高举两手,或合掌,覆手(按手),十字圣号,洒圣水及奉香。
(a) 由于祝福经文首先是一种「祈祷」(Oratio),主礼者诵念时要按照每一祝福仪式的指示,或伸手,或举手,或合掌。
(b) 在众多的祝福手势中,覆手(按手)具有特殊的重要性:这是基督所常用的手势,他曾对宗徒们谈到这手势:「你们按手在病人身上,可使人痊愈」(谷16:18),按手礼一直在教会内并由教会运用至今。
(c) 依照教会古老的传统,经常也以划十字圣号配合祝福经文。
(d) 在一些祝福仪式中也建议洒圣水。在这情形下,主礼者应劝告信众回忆逾越奥迹,并更新他们受洗时的信德。
(e) 在一些祝福仪式中也用奉香礼。这是一个表示崇敬的标记,有时也象征教会的祈祷。
27. 在祝福礼中所用的标记,尤其是十字圣号,本身就有表示传扬福音及通传信仰的意义;但为了使人主动参与所举行的祝福礼,并为了避免迷信的危险,一般而论,祝福任何物品或地方时,不可只用外表的标记(划十字圣号),而必须有宣读圣言或祈祷经文的配合。
祝福仪式与其他庆典礼仪或其他祝福仪式
28. 由于某些祝福仪式与圣事有特别关系,有时可与感恩祭一起举行。本礼书特别把这类祝福仪式列出,并指出此类祝福仪式可与感恩祭某一部分或某一礼节配合,并且为每种情形提供了行礼的规范,不可超越。其他祝福仪式绝不可与感恩祭一并举行。
29. 有些祝福仪式可以与其他庆典联合举行,在祝福仪式中会特别指出。
30. 有时很适合在一个庆典中同时举行多项祝福仪式。在安排这种庆典时应留意以下原则:几种仪式中应采用较重要之祝福的仪式,并在导言及祷词中加上适当的词句与记号,以表明施予其他祝福的意向。
主礼者在准备及安排祝福礼时的责任
31. 主礼者应谨记:这些祝福仪式首先是为信友而编订的,但也可为望教友举行。此外,除非教会另有禁令,也可根据圣教法典1170条,为非天主教徒施行祝福礼。
如果要与其他无共融的基督徒弟兄共同举行祝福礼,则每次应遵守教区教长所订立的准则。
32. 考虑到特殊情况的需要,听取了信友们的意愿之后,主礼者或襄礼者可充分利用各项祝福仪式中所赋予的适应权力,但应严格保持礼仪的结构,绝不可把主要部分的次序混淆。
33. 在团体举行祝福礼时要留意,务使所有参与者,包括主礼者及信众,各尽己责,并且以庄重、秩序及虔诚执行属于他们的职务。
34. 同样也要留意礼仪季节的特别性质,务使导言及信友祷词能与纪念基督奥迹的礼仪年周期相配合。
应穿着的礼服
35. 主教主持隆重祝福礼时,应穿着「主教行礼规范」(Caeremoniale Episcoporum)所规定的礼服。
36. 司铎或执事主持团体性祝福礼,尤其当该仪式是在圣堂内、或以隆重仪式举行时,应穿着白长衣、披领带。如果他们已穿着黑长袍,则可以白短衣代替白长衣;为更隆重的仪式,可穿着圆氅衣。
37. 礼服可用白色,或其他与礼仪节期配合的颜色。
五、主教团拥有的适应权力
38. 根据礼仪宪章的指示 ,主教团有权依所在地区的需要,自行编订与本礼典内容与精神相符的专用礼典书。该书一经宗座核准 ,即可在有关地区使用。
在此事上,主教团有权:
(a) 按照在本书上所订定的原则予以改编,但必须保留原来的结构。
(b) 小心谨慎衡量各民族的传统及文化中,哪些是适合于纳入教会礼仪内的成分,然后提议进行其他认为有用及需要的适应工作 。
(c) 保留或改编其他专用礼书中、或旧罗马礼书中至今仍被采用的祝福礼,只要这些祝福礼符合礼仪宪章的精神、本礼书中所揭示的一切原则,以及今日的需要即可。
(d) 在不同的祝福仪式中,尤其在有多式经文任选时,除了本罗马礼典所提供的经文外,可再增加同类的经文。
(e) 完整地翻译本礼书的总论及每一祝福仪式的专论(前言),而且,如有必要,可加以补充,使主礼者能更清晰明了礼仪的意义,并使信众能更有意识地、也更主动地参与。
(f) 增补一些本礼书所缺少的:例如提供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读经,及合适的歌曲。
(g) 准备符合不同语言性质,以及不同文化思想的译文。
(h) 在准备出版时,以最适合于牧民用途的方式编排其内容;并可将本书各部分分别编印出版,但常应包括其主要导言。